台灣離岸風電3-3期選商截止 僅兩家業者投標同海域預計年底揭曉

經濟部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3期第3階段(3-3期)選商作業日前正式截止收件,最終僅有兩家開發團隊遞交申請文件。本次獲選的離岸風場預計將於2030年至2031年間完工並進行電力併網。

兩大開發商同場競逐 重疊海域將擇優分配容量

本次參與離岸風電3-3期投標的業者分別為沃旭能源(Ørsted)與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兩家公司均依規範親自遞交標書。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家開發團隊所提出的風場規劃範圍均位於同一海域,形成兩強對決的局面。

主管機關能源署表示,由於業者預定開發的海域空間重疊,依據現行選商機制,無法同時核准兩家業者進行同區域開發,屆時將僅會遴選出一組團隊獲配容量。相關單位將接續針對申請者的基本資格、履約能力等項目進行審查,並結合現行的獎勵辦法,最高可再提供500MW(兆瓦)的開發容量,預計於2026年底前完成審查並公布最終的分配結果。

國際布局與時程難搭配 參標意願較前期冷清

相較於先前的3-1期與3-2期選商,本次3-3期的投標熱度顯得較為保守。針對外界關注參標數量偏少的情況,能源署回應指出,主要原因在於跨國開發商針對全球市場的資產配置與投資策略調整,加上地方選商的時間規劃未必能完全配合各企業的內部決策時程,進而影響了整體參與意願。

儘管投標件數減少,遞件業者仍對市場表達信心。業者強調,透過過去在台灣建置與營運多座風場的務實經驗,已具備在地供應鏈串接與商業可行性,未來將結合永續治理規範,持續協助國內產業進行低碳轉型。

永續觀點

離岸風電是台灣邁向2050淨零排放與能源轉型的核心基石之一。當前國內製造業面臨來自國際供應鏈的嚴苛減碳壓力,包含RE100再生能源倡議以及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等規範,使得企業對綠色電力的需求與日俱增。離岸風電選商熱度放緩,可能對中長期綠電市場的供給量與價格穩定性帶來考驗。

對企業而言,未來在規劃綠電採購合約(CPPA)時,應採取多角化的能源布局策略,不宜過度依賴單一再生能源來源。除了密切關注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的進度與併網時程外,亦可逐步提高太陽光電、地熱等其他綠能的採購比重,以降低潛在的能源履約風險。對於一般大眾來說,這也提醒了淨零轉型並非一蹴可幾,極需結合穩定的政策支持、國際資本挹注與長期基建投入,才能確保能源轉型的穩健邁進。

名詞與背景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Block Development):台灣離岸風電發展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示範獎勵」、「潛力場址」以及目前的「區塊開發」。區塊開發(第3期)採取市場化機制,由政府規劃場址海域與每年開放的容量上限,開放符合資格的民間與跨國開發商投標競逐,藉此穩健擴大國內風電建置規模。

併網(Grid Connection):指離岸風力發電機組所產生的電力,透過海纜、陸上變電站等傳輸設施,正式連接至台灣電力公司的輸配電網路中,使綠電能夠分配給工業用戶或一般家庭使用。

企業綠電採購合約(CPPA):全名為 Corporat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為企業用戶直接與再生能源業者簽署的長期購電合約。透過CPPA,企業能取得具備憑證的綠色電力,以滿足自身減碳目標與國際供應鏈審查的要求。

常見問題

離岸風電3-3期的投標狀況如何?

本次僅有沃旭能源與CIP兩家外商團隊遞件申請,且兩家業者投標的風場預定區域屬於同一海域。

為什麼這次離岸風電選商的參與意願不如預期?

主管機關表示,主要是由於國際開發商對全球投資布局的調整,以及選商時間規劃無法全面配合所致。

3-3期獲選風場預計何時可以開始供電?

依據規劃,獲選的離岸風場預估將於2030年至2031年間完工並進行電力併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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