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期將包含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制度改革的法律修正案列為優先推動法案,希望藉由引進基金架構,拓寬國內資本投入基礎建設的管道。這項修法若能順利通過,不僅能讓大眾小額參與再生能源與物流等資產收益,更能為綠色轉型資金注入活水。
基金架構REITs修法推動 活化國內成熟資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將《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列為優先審議法案,主導將國內的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從現行信託架構轉型為基金架構。這項法案早在2018年即發起倡議,並於2024年5月通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目前正等待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過往國內採用的信託架構是由信託業者擔任發行主體,資產營運需委外辦理,權責較為分散;改為基金架構後,將由具備不動產專業管理能力的投信事業直接營運,可更彈性地進行資產配置與調整。
根據市場調查,國內已有11家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表達發行意願,預估制度上路後五年內,整體發行規模有機會超過新台幣千億元。新制度明確禁止投資住宅項目,以降低房市炒作風險,投資標的將擴大至物流園區、資料中心、長照機構以及具有穩定收益的再生能源設施與公共建設。這讓受薪階級得以運用小額資金投入大型優質資產,定期分享租金與營運報酬,實現普惠金融的目標。
導引壽險資金回流本土 建立綠色建設資本循環
這項修法同時提供國內壽險資金更具吸引力的在地投資管道。目前台灣壽險業海外投資資金超過新台幣20兆元,面臨長期匯率波動與高昂的避險成本負擔。相對地,新台幣計價的本土優質資產不需要額外付出避險費用,即便名目報酬率略低於海外債券,扣除避險代價後的整體淨回報與風險控管能力仍具優勢。
基金架構REITs能與現行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相輔相成。在公共建設與綠能項目的生命週期中,興建期與初期營運面臨較高工程與流動性風險,適合由政府與開發商承擔;當項目進入營運穩定期、現金流呈現預測性時,便可轉化為REITs由壽險資金與廣大投資人長期持有。開發商得以藉此回收資金並投入下一階段的新建建設計畫,加速國內基礎設施與綠色項目的開發輪替。
以國際經驗為例,日本自2001年推出J-REIT制度至今,上市檔數已達58檔,總市值超過17兆日圓,至2026年春季平均殖利率維持在4.8%左右。其成功關鍵在於專業機構管理、租稅中立政策,以及讓開發商培育穩定資產後注入市場的運作機制,相當值得台灣借鏡。
永續觀點
從永續金融與淨零轉型的角度來看,REITs架構的引進為綠色轉型開闢了健全的資金回收通道。過往許多太陽能光電廠、風力發電場或綠建築開發商在建設完成後,資金長期被鎖定在固定資產中,難以快速投入新的減碳項目。一旦成熟的再生能源設施能透過REITs證券化發行,發行商就能順利退場並將資本再利用,進一步拉動更多綠色建設的推動步伐。
對於一般民眾與企業永續人員而言,這項改革提供了具體的行動與參與方向:
- 個人投資人:未來可以透過小額投資參與具有ESG效益的資產組合,如再生能源電廠或綠色物流中心,免去買賣實體不動產的高門檻與維護成本,實現個人資產配置與永續價值的結合。
- 企業與開發者:應積極將生命週期評估(LCA)與高能源效率導入資產營運,維持高出租率與優質治理,以符合法規對關係人交易與獨立鑑價的嚴格要求,提升資產被包裝為REITs發行的吸引力。
名詞與背景
以下為本議題相關的關鍵名詞與制度背景說明:
- 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一種將收益型不動產或相關設施進行證券化的金融工具,將物權轉化為股份讓大眾購買,收益多數以股利形式發放給投資人。
- 基金架構與信託架構:信託架構係由銀行等信託機構發行,資產管理與維護大多委外辦理;基金架構則是由具備不動產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主導,能進行主動式投資組合調整與處分,提高投資效率。
- 資本循環(Capital Cycling):指開發商在項目竣工並進入穩定營運後,透過出售資產或證券化回收資金,再將資本投入全新開發項目的金融機制,有助於加速基礎設施更新。
常見問題
什麼是基金架構REITs?與台灣過往的REITs有何不同?
基金架構REITs由具備不動產專業的投信公司主導發行與管理,可進行主動式的資產處分與調整;過往台灣採信託架構,由銀行擔任主體並委外營運,管理彈性較低。
這次REITs修法對再生能源與永續建設有什麼幫助?
修法允許將營運穩定的再生能源設施與綠能公共建設證券化,使開發商能順利回收資金投入新建項目,同時讓民眾與壽險資金以低門檻參與綠色投資。
基金架構REITs會不會成為炒作住宅房價的工具?
修正草案明文禁止投資住宅標的,投資範疇僅限於物流園區、資料中心、公共建設與再生能源等收益型資產,並透過嚴格監管降低相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