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115年度節能服務業獎勵」第二梯次受理申請進入倒數,將於2026年11月16日17時正式截止,若獎勵經費提前用罄則可能隨之停止收件。這項獎勵措施主要針對協助企業客戶進行減碳與節電改裝的專業服務業者,旨在透過技術補助加速國內產業的能源轉型進程。
申請門檻與送件要件說明
這項獎勵計畫補助對象為替企業客戶規劃並執行節電專案的專業機構,而非一般住宅屋主。申請業者必須具備健全財務,包含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為正數。在專業團隊與硬體設備方面,申請單位須聘用至少兩名全職的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同時備有電力分析儀、流量計等檢測儀表各兩套以上,以確保專案量測品質。
在送件規範上,業者需檢附申請書、專案獎勵計畫書,以及與客戶簽署的服務契約或合作意向書。若以意向書送件,須在接獲核定通知後三個月內補齊正式契約。此外,專案規範完工日設定於2027年12月31日,業者與配合的機電工程團隊需妥善安排工期,並於基準線量測前通知執行單位派員查驗,若報告逾期提送將按日扣減獎勵金。
兩大專案類型與獎勵計算機制
申請單位必須在「節電量保證專案」與「節電服務專案」中擇一提報。節電量保證專案以實際節省電量為計算基礎,採取分段累進補助,獎勵金上限為契約總金額的49%。若專案包含導入全新的能源管理資訊系統(Energy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EMIS),或是服務對象為中小企業,每度電還可獲得額外加碼。
另一方面,「節電服務專案」則按核定專案經費的15%匡列獎勵,客戶若為中小企業可再乘以1.2倍加成。這類專案最終撥款金額取決於實際節電率:節電率達10%以上給予全額;節電率介於5%至10%者僅核算一成,上限新臺幣25萬元;未達5%則不予獎勵。單一業者年度獲獎勵總額上限為新臺幣1億元。
永續觀點
隨著國際供應鏈對低碳製造的要求提升,企業進行能源管理已從單純的節省成本,轉變為鞏固市場競爭力的重要課題。對於缺乏內部綠色工程團隊的中小企業而言,藉由能源技術服務業(Energy Service Company, ESCO)的協助,能以更低風險的方式執行場域診斷與高耗能設備更新。
從永續設計與營運角度觀察,綠色建築與低碳場域的建造,除了前端選用低碳資材,運作階段的能源利用效率更是決定生命週期碳排放量的核心。企業與設計從業人員在規劃場域時,可導入專業ESCO團隊的技術支援,並建置能源管理資訊系統,即時監控用電並優化能源結構,配合官方補助資源,能大幅降低低碳轉型的初期資金門檻。
名詞與背景
能源技術服務業(Energy Service Company, ESCO)是一種提供整合性能源解決方案的商業模式。這類業者協助客戶進行診斷評估、設計安裝節能設備,並透過節省下來的能源費用來分期支付工程款項,減輕企業的資金壓力。
能源管理資訊系統(EMIS)為結合物聯網感測器與資料分析平臺的系統,可持續記錄設備運作與電力數據,協助管理者精準掌控用電狀況。而基準線量測則是在進行節能工程前,記錄場域原始的能源消耗基準,作為未來驗證實際節電效果與減碳成果的科學依據。
常見問題
115年度節能服務業獎勵第二梯次申請截止時間為何?
受理時間截至2026年11月16日17時止。但若獎勵經費提前用罄,主管機關得公告提前截止收件。
申請節能服務業獎勵需要滿足哪些基本條件?
申請業者必須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為正數,並聘有兩名以上全職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同時備有電力分析儀與流量計等儀表各兩套以上。
「節電量保證」與「節電服務」兩類專案可以同時申請嗎?
同一個節電專案只能在兩類計畫書中擇一提報,不可同時申請;不過不同的節電專案可以分別提出申請。